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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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简称国际民航组织(法语:Organisation de l'AviationCivileInternationale,缩写:OACI; 英语: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缩写:ICAO)是联合国属下专责管理和发展国际民用航空事务的机构,每3年举行一次大会。其职责包括:发展航空导航的规则和技术;预测和规划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以保证航空安全和有序发展。国际民航组织还是国际范围内制定各种航空标准以及程序的机构,以保证各地民航运作的一致性。国际民航组织还制定航空事故调查规范,这些规范被所有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之民航管理机构所遵守。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国际民航组织前身是根据1919年巴黎公约成立的空中航行国际委员会(ICAN),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航空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政治上和技术上的问题需要一个国际间的组织来协调。因此,在美国政府的邀请下,52个国家于194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参加了在芝加哥召开的国际会议,签订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按照公约规定成立了临时国际民航组织(PICAO),也因此每年的12月7日是国际民航日。 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约》正式生效,国际民航组织也因之正式成立,并于5月6日召开了第一次大会。同年5月13日,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1947年12月31日,“空中航行国际委员会”终止,并将其资产转移给“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总部及地区办事处

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

ICAO飞行计划标准表格

代码表

全球共设有八个地区办事处: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 -

泰国曼谷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分区办事处 -

中国北京

中美洲及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 -

墨西哥墨西哥

南美洲地区 -

秘鲁利马

东部非洲及南部非洲地区 -

肯尼亚内罗毕

中部非洲及西部非洲地区 -

塞内加尔达喀尔

欧洲及北大西洋地区 -

法国巴黎

中东-

埃及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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